市中院垃圾分类 从我做起

 

为切实推进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水平,共同建设和谐、美丽的工作环境,按照《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29号)等文件精神,市中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强调将本院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后勤物业管理的重要指标来考核,要求本院各部门也要重视和认真配合。要求物业管理部门和新鸿运物业公司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组织员工培训,使职工提升垃圾分类的意识,增强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理念,从而推进南京中院垃圾分类工作的健康发展。

新鸿运物业管理处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成立项目管理处领导小组,制定垃圾分类实施计划,明确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分工和工作职责,统筹和协调全院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首先项目管理处多次组织员工培训,要求员工熟练掌握垃圾分类方法,经常性抽查员工垃圾分类掌握情况,同时安排保洁部长和骨干向先进单位交流学习。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通过海报宣传、讲座、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资料等方式,充分利用院内垃圾投放点、宣传橱窗、一楼大厅滚动屏幕等形式,让垃圾分类的宣传随处可见,营造院内垃圾分类的宣传氛围,强化垃圾分类理念,提高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自觉性。其次项目管理处逐步完善垃圾分类的相关设施设备,重点是各种分类垃圾桶的摆放,合理布点,标识清晰,尽可能确保各楼层垃圾处理规范、顺畅,方便工作人员投放。所有区域责任到人,发现垃圾投放不合规范,及时给予纠正,标识不清晰及时给予更换。加强厨余垃圾桶保洁频次,做到每日不少于两次彻底冲洗,确保垃圾桶及周围墙面地面干净无污。物业管理处主动对接属地政府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垃圾分类新政策,新举措,推进工作规范有序落实;主动对接有资质的分类垃圾处理单位,落实解决分类垃圾处置问题,备份垃圾清运处置单位的资质文件。最后物业管理处按照中院要求,建立并完善垃圾分类清运台账。生活垃圾的清运过程主要采用可移动垃圾箱每日进行定时清运;厨余垃圾含有大量有机物,易腐败发臭,是垃圾清运和处置过程中各种可能发生的环境问题的重要原因,对厨余垃圾管理处单独使用专门容器收集,每日两次专职车辆进行清运,减少臭气和垃圾渗滤液的产生;每日清拖垃圾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分类垃圾清运都具有相关协议和正规手续,都有明确台账,根据每日记录统计,厨余垃圾日均产生量约280公斤,生活垃圾日均产生量约380公斤。建立巡查机制,通过定期检查通报的办法,加强对责任人的考核监督,保障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中院物业管理处通过一系列的垃圾分类细化管理,使物业人员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中院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得到了甲方领导的好评。

                              南京中院物业管理处